“迷失的青春--未成人犯罪警示录”系列报道之三
偶然的机会,16岁的他在网吧认识一个女孩。两人一见钟情,谈起恋爱。由于女孩与家人的关系不好,跑到他家中居住。早熟的女孩在他家居住期间,多次主动和他发生性关系。
本报记者张迪2006年1月25日,灌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特殊的强奸案,知道详情的群众闻讯后唏嘘不止。1989年7月2日出生于的灌阳陈俊(化名)因与1991年11月6日出生的胡婷婷(化名),谈恋爱期间多次发生性关系,被法院一审判决犯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
陈俊认识胡婷婷是在2005年的8月。当时,陈俊在灌阳县的一家网吧上网,胡婷婷也在这家网吧上网。上网过程中,两人相识互有好感,后来越聊越投机。从网吧出来后,两人相见恨晚,经常约会。胡婷婷在同陈俊聊天的过程中告诉陈俊,自己是1991年11月出生的。看胡婷婷长得挺成熟,初涉爱河对法律了解不多的陈俊当时并没有多想。
因学习成绩不太好,胡婷婷经常隔三差五地不去学校,恨铁不成钢的家人教育她,她听不进去,同家人的关系处得很僵。两人认识几天后,感觉在家里没有温暖的胡婷婷主动到陈俊家中居住。胡婷婷在陈俊家中居住的日子里,开始,陈俊虽然也想同胡婷婷发生性关系,但心里怕胡婷婷不同意,一直克制着自己。胡婷婷在陈俊家住了四五天,见陈俊夜里一直不来找自己,后来主动去陈俊房间,睡到陈俊的床上并暗示陈俊:“你干什么就干什么吧!”
胡婷婷在陈俊家中居住20多天里,多次主动与陈俊发生性关系。案件审理过程中,办案人员了解到,当时尚未满14周岁的胡婷婷在与陈俊发生性关系之前,已经在酒后遭人强奸。那是胡婷婷一个人到灌阳县城玩时,曾在夜宵摊上因吃夜宵喝醉酒,与人第一次发生性关系。事后,强奸的人和地点,她说已经记不起。
开始,胡婷婷的父母听说女儿与陈俊谈恋爱,并住到陈俊,并没强烈表示反对,只是提出女儿还小还在读书,教育女儿以读书为主,并让女儿回家去住。胡婷婷的父亲等人多次到陈俊家中将胡婷婷带回家教育,但胡婷婷并未理解家人的良苦用心,回家不久便又跑到陈俊家去。胡婷婷的外婆也曾告诉陈俊家人胡婷婷年龄还太小。后来,胡婷婷的父亲见女儿如此不听管束,陈俊的家人并未主动配合自己教育女儿,怀疑女儿受到陈俊的暗中威胁,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。2005年12月2日,陈俊因涉嫌强奸幼女,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
一审判决后,陈俊及其家人不服,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。
2006年3月22日,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,原判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、充分。上诉人陈俊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36条之规定,构成强奸罪。上诉人陈俊及法定代理人、辩护人提出,陈俊是在不知胡婷婷是未满14周岁幼女的情况下与胡婷婷发生性关系行为,与本案事实不符。经查,一审开庭时公诉机关宣读被害人胡婷婷的陈述和被告人陈俊的供述,二人均称陈俊明知胡婷婷是1991年11月出生。陈俊对这二份证据并未持异议。上诉人陈俊及法定代理人、辩护人的上诉和辩护意见虽然与本案事实相符,但陈俊与胡婷婷发生关系时,胡婷婷未满14周岁,无论胡婷婷是否自愿,亦无论胡婷婷的亲属是在何种情况下报案,依法不影响对陈俊的定罪量刑。
最后,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裁定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专家剖析秦素琼(广西师范大学犯罪心理学副教授)
别让孩子迷失在“性”中
性犯罪在当前青少年犯罪中所占比重一直居高不下,且表现出犯罪主体日趋低龄化的特点。这与青少年性发育年龄较之以往普遍有所提前有关,与他们迅速发展的性意识有关,也与社会上性信息量剧增而带来的影响有关。同时,从较多的青少年性犯罪案例中也不难发现,一些被害人的自身行为,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类案件的发生。
本案中的被害人胡婷婷的行为就是较为典型的表现。胡婷婷与陈俊从网吧中的偶然结识,到几天后的贸然投宿,再到公然主动引诱,加之犯罪人陈俊自己法律观念淡薄,最终导致强奸幼女的犯罪行为发生。
青少年时期是性发育与成熟的时期,青少年的性成熟必然使他们关注异性、爱慕异性,这是无可厚非的。但由于青少年生理发育迅速,而心理发展相对滞后,容易在外界的诱惑下,激发他们的性冲动,导致性犯罪。
法律界人士认为,严重缺乏性知识以及性教育的缺失、不良音像制品和色情网络的诱惑是诱发青少年性犯罪的重要因素。而本案中,陈俊与胡婷婷的家长都未对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尽到教育的职责,胡婷婷因为学习不好,离家出走,小小年纪,与人谈恋爱,家长是默许的;胡婷婷本人因为早熟而过早地偷尝禁果,进而一发不可收拾,一方面反映了现在青少年开放的性观念,另一方面也折射出教育的缺失;而陈俊的家长面对着一个儿子带回的小女孩夜宿家中,不加以阻止,实际上就是纵容儿子的犯罪行为。西方有句名言:一个母亲胜过一百个优秀教师,一个父亲胜过一百个优秀校长。可见,在孩子成长过程中,父母的爱与教育何等重要。
因此,不论是家庭、学校,还是社会,都应该加强青少年的品德教育、法制教育,在他们可塑性最强的时候“趁热打铁”,强化他们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,制止或避免这类案件的发生,别让孩子迷失“性”中!